自101.1.1起「基本工資」調為每月新臺幣18,780元,每小時103元. 12月 21, 2011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公告 中華民國100年9月6日 勞動2字第1000132292號 主 旨:修正「基本工 資」,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生效。 依 據:勞 動基準法第二十一條第二項。 公告事項:修正「基本工資」為每月新臺幣(以下同)一萬八千七百八十元,每小時一百零三元。 主任委員 王如玄 分享 取得連結 Facebook Twitter Pinterest 以電子郵件傳送 其他應用程式 分享 取得連結 Facebook Twitter Pinterest 以電子郵件傳送 其他應用程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