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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職場近期新聞】工作壓力大 逾6成上班族Monday Blue + 沒空陪孩子 78.7%職場媽媽好有罪惡感 + 婦請安胎假 被酸「少奶奶」怒控上司歧視 + 職場性騷 摸祕書小手誆「心電感應」




工作壓力大 6成上班族Monday Blue
2012050716:27
董氏基金會日前針對2233名企業員工進行壓力源與紓壓方式調查,發現近6成受訪者在職場老是有壓力,62認為星期一是一周中最易感到憂鬱日子,38上班族認為下午15時是工作最提不起勁的時段。董氏將訂5月第一個星期一為企業紓壓日。
職場易感到困擾或壓力事件包括主管帶領方式、工作分配、待遇、工作量、業績壓力、工時過長、工作時間日夜顛倒和同事競爭與相處。上班族遇到壓力時,最常出現眼睛疲勞、頭痛、腰痠背痛、胃痛及失眠等症狀。
董事基金會建議,公司可增加固定紓壓時段、播放音樂、提供茶點或做健康操,並增設休息區,讓員工能適時好好休息。

沒空陪孩子 78.7%職場媽媽好有罪惡感
2012050715:32
近半數的職場媽媽全年無休,沒有私人時間。資料照片
母親節就要到了,Yes123求職網調查,78.7%職場媽媽因為沒時間陪孩子,有很深的罪惡感,為照顧孩子1個月平均要請2天假。近半數的職場媽媽全年無休,連1天自己的時間都沒有,最大夢想是是蹺家5天,讓自己好好休息。
若家務有給制,職場媽媽平均要求月薪3.5萬元;若人生能重來,69.6%仍願生小孩。最想要的母親節禮物是現金,其次家人聚餐,第3出國旅遊。最羨慕哪位藝人媽媽?職業婦女最欣賞藝人陶晶瑩、小S和林書豪媽媽吳信信。
婦請安胎假 被酸「少奶奶」
嬰早產夭折 怒控上司歧視
20120515 【李英婷、陳嘉恩╱台北報導】
王玥婷指懷孕時有迫切流產的危險要安胎(紅框處),卻遭刁難。趙元彬攝
第一商業銀行台南分行職員王玥婷昨控訴懷孕時出血想請安胎假,上司卻刁難還嘲諷:「怎不回家當少奶奶?」導致嬰兒早產夭折。但被王指控的上司林惠香否認,強調同為女人,會將心比心,「都已准假,就不會講這些話。」一銀人力資源處長葉仲惠說,銀行對安胎假都會照准,也沒歧視懷孕女同仁,應只是個案,全案正進行調查。
王玥婷(三十五歲)昨在藍委吳育仁陪同下舉行記者會,哭訴去年底懷孕一個月,感冒請一天病假,因另有同事請婚假,人力不足,當時分行副理林惠香雖准假卻用言辭表達不滿。今年一月底,王玥婷因出血再請四天假,銷假後一周大量出血,醫師告知要安胎到預產期,她致電總行人資處詢問,卻被告知公司沒安胎假,只好申請病假。
「在家就不出血嗎」
期間還被林惠香嘲諷:「怎不回家當少奶奶?」「工作只是接電話很困難嗎?」「在家就不會出血嗎?」造成她很大的心理壓力,今年三月早產,五個月大嬰兒在出生後兩天夭折。王說,傷心之餘致電問林,為何這樣對待員工,林回說:「是妳自己身體不好。」
主管否認為難女人
不過,現為一銀新營分行資深副理的林惠香昨否認說,即使人力不足,請假是員工權利,她沒立場刁難,何況同為女人,也懷孕過,「都已准假,還說她的不是,一點意義都沒有。」
昨出席記者會的葉仲惠強調,「這只是個案」,因為同仁想請安胎假都是照准,依法規處理,併入住院傷病假計算。記者追問,一年只有三十天病假,怎夠安胎?葉說,不夠可延長病假,直到生產。葉指全案正進行調查,若主管管理不恰當,會適當處理。
吳育仁表示,他也受理過多起申請安胎假不成的案件,「這非個案」,安胎假是「看得到、請不到」。他將提議修法,若僱主拒絕員工請安胎假導致流產,僱主須負損害賠償責任。
年逾30天可不給薪
勞委會主委王如玄昨說,前年推出安胎假制度後,僱主若拒絕可處兩萬到三十萬元罰鍰。去年底官方調查,僅三成九企業提供安胎假,未提供的主因是員工沒這項需求。勞委會官員說,勞工遭遇僱主不給安胎假,應即時申訴,違法案件都會由地方政府開罰。依規定,安胎假併入「住院傷病假」計算,一年若超過三十天,超過部分僱主可不給薪。
安胎假申請規定
對象:懷孕期間經醫師診斷需安胎休養者
規定:
.安胎休養期間併入「住院傷病假」計算,2年內最長可請1
1年內未超過30天工資折半發給;超過部分僱主可不給薪
.僱主不得拒絕勞工請安胎假,或因請假而影響全勤獎金和考績
罰則:拒給假可罰2萬到30萬元
資料來源:勞委會
懷孕就開除 菓風小舖違法挨罰
2012043012:35
北市勞工局今天表示,北市性別工作平等會日前開會評議懷孕歧視案件2起,裁定僱主解僱涉及性別歧視,違反《性別平等工作法》規定,分別處以10萬元、3.5千元罰鍰。
勞工局表示,其中1間違法業者為知名連鎖糖果店「菓風小舖」,其中1家分店對名新進女員工進行3次考核,在未知懷孕時,前2次並未告知有任何不適任,但卻於獲知員工懷孕後,第3次考核以「試用期間不適任」加以解僱,菓風小舖因此挨罰10萬元。另間生技公司則在錄用會計助理1個月後,發現她懷孕,隔日以「會計專業不足、試用期間不適任」為由解僱,挨罰35千元。
裙穿短點 老闆罰20
職場性騷 摸祕書小手誆「心電感應」
20120421 【蔡亞樺╱台北報導】
北市勞工局昨公布3起僱主不處理職場性騷擾裁罰案,一名建材家具公司7旬男老闆要求30歲女祕書穿短裙、綁馬尾,還假借練習心電感應摸女祕書的手,女祕書不從竟被嗆「不適應就離職」,經投訴勞工局性別平等委員會裁定重罰僱主20萬元;另港商連鎖服飾佐丹奴女店長以手拍男店員臀部涉性騷,公司未處理還資遣男店員,挨罰15萬元。
北市性平會日前召開會議,認定3起職場性騷擾成立,裁罰不處理的僱主。勞工局科長黃愛真昨說,一名30歲女祕書前年到建材家具公司任職,年紀足以當她祖父的70歲男老闆,常假借練習心電感應摸她的手,在她手心寫字,還跟她討論三圍,要求裙子穿短點、綁馬尾,「這樣比較性感」,祕書覺得噁心。
黃愛真轉述,女祕書當下縮手拒絕,沒想到老闆還辯稱沒有性騷擾,威脅說:「不適應就轉調或離職。」女祕書今年1月向勞工局申訴,經調查該公司員工達30人,卻未依規定訂性騷擾申訴懲戒辦法,重罰20萬元。
男遭襲臀被資遣
此外,黃愛真說,去年底連鎖服飾佐丹奴男員工控訴女主管摸臀性騷擾;該女店長在工作時以手拍男店員臀部,甚至腳踢,員工向公司反映,卻回覆主管個人風格未處理,員工到警局備案竟遭資遣,違反《性平法》第13條及36條,共罰僱主15萬元。
性別歧視罰10
而某知名保險公司人事主管,有次向一名離職男性經理的屬下提及「你們經理是男人沒錯吧」、「我還以為你們經理有情緒問題,像女孩子28天周期」,該已離職男經理輾轉得知向法院提告,經判決確認有性別歧視、該保險公司未主動調查處理,因而依《性平法》開罰10萬元。
北市勞工局昨天說,去年北市接獲32起性別歧視申訴案,最常見是職場性騷擾,首度超過懷孕歧視件數。
勞工局長陳業鑫表示,僱主若漠視員工性騷擾申訴權益、毫無作為,就違反《性平法》,可開罰10萬至50萬元,受到騷擾者要勇於向勞工局申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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